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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远县健康脱贫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10-23 08:36:00   来源:定远县总医院   作者:   【关闭窗口

定远县健康脱贫政策解读


1.  健康脱贫,有什么意义?
我县健康脱贫工作主要围绕“保、治、防、提”四个方面开展,目标就是要让贫困户看得起病、治得了病、少生点病、就近看病。
 
2、先诊疗后付费
为更好的推进健康脱贫工作,切实解决贫困人口“看病难、看病贵”和“没钱治病耽误病情”的问题,确保贫困人口在第一时间内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最大程度减轻病人经济负担,切实维护病人的身体健康,凡是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贫困户患者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时,无需交住院押金,出院结算时只收取综合医保报补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的费用。

3351”工程
  “351”工程:即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县域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个人自付封顶额按照贫困人口年度内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确定。
 
 4180”政策
“180”政策:即贫困人口慢性病患者一个年度内门诊医药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综合医保补偿后,剩余合规费用由补充医保再报销100%,特殊慢性病再报90%。剩余合规费用包括常见慢性病门诊限额内经基本医保(新农合)报销后的自付部分、超出限额外个人自付的合规医药费用,以及特殊慢性病比照住院报销后自付合规医药费用。合规费用的界定按医保相关规定执行。
5、我县健康脱贫有哪些措施?
免缴医保费,不交预交金,住院“351”,门诊“180”。
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其个人缴费部分,自2017年起由政府给予全额补贴。2017年为150元/人,2018年为180元/人(其中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是通过个人先缴纳后财政打卡方式补贴返还)。
贫困人口在省内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交住院预付金。 “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是指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和兜底保障及门诊慢性病180补偿相互衔接的医疗保障体系。我县按全省统一部署建立了“贫困人口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平台”,贫困人口在全县所有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均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新农合、民政救助、大病保险和财政兜底的“一站式”结算。

6、什么是“两癌筛查”?哪些人可以参加?
两癌指的是:宫颈癌和乳腺癌。两癌筛查就是指通过先进的检查手段,排查出受检者是癌症还是一般的妇科疾病。
我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35-64岁妇女均可到当地卫生院免费报名参检。(不含14年-15年脱贫户)
7、什么是家庭签约服务?
我县投入扶贫资金217.7万元,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保全县贫困人口均有1名家庭医生、1份健康处方、1份健康档案,为其提供连续的专业性健康服务。
作用:
1、贴身的医疗卫生服务;
2、预防性的、个性化的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和康复训练;
3、便捷、有序的分级诊疗通道;
4、基础性的个人健康管理。
8.我县18年度健康脱贫有哪些新政策?

12579政策:
参合农民2018年度在县内住院治疗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后达1万元以上的,在县外省内住院治疗累计自付合规医疗费用经三保障一兜底后达2万元以上的,对超过部分分段给予再补偿。再补偿比例为0---2万元再补偿50%,2万元-----5万元再补偿70%,5万元以上再补偿90%,年度再补偿实行20万元封顶。 
   
1567政策: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包括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2018年度内在省外住院累计自付合规费用经综合医保、大病补偿和民政救助后达1万元以上的部分,再予以分段再补偿。再补偿比例为:0----5万元再报销50%,5万元----8万元再报销60%,8万元以上再报销70%,累计再补偿20万元封顶。
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2014年、2015年已脱贫户,不享受“351”住院和“180”慢病门诊综合医保报销政策。